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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案强制执行不了,可以再告主管单位吗? 劳动争议案〔共26人〕二年多,通过市劳动仲裁、区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都巳判决用人单位赔偿劳动者,在这二年多的时间里用人单位变更了几个法人代表,并且把酒店都注消了,我们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帐户无任何往来金钱交易,帐户上没有钱,法院巳冻结了帐户,现在他们用个人名誉交款给主管部门,如酒店的租金和水电等。这种情况可以再告他们的主管部门吗?

其它综合
2016-12-17 09:57:4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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