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不是我写的是真实借款人写的,借条有真实借款人身份证号和名字,我作为介绍人把名字写在真实借款人名字后边,而出借人诉状也写明我是介绍人,真实借人也说是介绍人,借款该谁还,法院该怎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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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对你是比较不利的,你的地位从表面上看属于借款合同的保证人,并且还是连带保证人,现在对方拿不到钱从法律上讲是可以起诉你的,这个款项从法律上来讲,借款人和你是连带责任,对这个款项要连带清偿。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当时只是做个见证人,而不是保证人,且借款双方知晓的,还有转机,但是这个证据是比较难掌握的,不过退一步讲,即使法院判了你支付这个钱,对于你支付的这一部分,你有权利向借款人追偿,这是法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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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实际借款人归还借款,跟你无关,你不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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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实际借款人归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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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仅作为介绍人,是不用承担还款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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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本人签字,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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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只要双方都确认你是介绍人你就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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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承认你只是介绍人,所以你是无需承担还款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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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看手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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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