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现在分开了,有一小孩两周岁,女方想要孩子,男方不给,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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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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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的.可以到 法院起诉 孩子一般会判给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一方抚养,另一方 支付抚养费,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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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孩子一般会判给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一方抚养,另一方 支付抚养费,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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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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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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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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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