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现在签的合同是试用期和正式合同一起签的,一年,试用期三个月,转正之后工资会有所提升,但是现在都第四个月了,我们工资也没有提高,想辞职,但是老板说的必需做满一年,不然就要扣一个月工资,我想辞职,怎么办啊

合同纠纷
2016-12-15 19:55:2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你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批准。解除劳动合同是你的决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你书面通知到了,那么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就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就不会出现由你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的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 提前通知可辞职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辞职即可离职,无需公司统一。扣工资不合法,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