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药店的店长,由于患者说在我们药店购买的药吃后过敏(当时已吃过两盒,又购买了第三盒之后出现的),患者投诉到了药监等相关部门,相关部门检查后药品属于合格,且我们合法经营,今天去让我们双方调解,药品市场管理科让患者去医院做相关检查,患者不同意,也不做任何检查,只张口要5000元钱了事,称今天不给5000,明天就2万,3万;但到药店闹事两三个小时之后,在这期间我一直没有回他一句。之后,又把矛头对准我,让我出于同情,个人给他一些钱,然后又用很难听的话一直在侮辱我和我的家人,我报警了,派出所来人也拿老头没办法。我现在连班都不上了,且他要来我家里闹,我个人的生活和精神严重受到了伤害,这种我该怎么办? 我该找哪些部门维护我个人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