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6.03.14日横穿马路时被一面包车撞伤,右手挠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另外两颗上门牙也被撞落.现在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还没下来,我的伤情治疗也还没有完全.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这起交通事故的索赔方面的事情.
我过马路的地方附近没有人行横道,车辆鉴定说车辆制动良好,我想问一下我该承担多大一部分责任.
我是在校大学生,无稳定收入,我住院期间一直由我同学陪护,请问误工费和陪护费应该怎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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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学生,没有收入,所以不存在误工费的问题。护理费可以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你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如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你的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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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请问车祸造成我无法上课,无法参加重要考试,就无法进行索赔吗?
在这次事故中我大概应该承担%多少的责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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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