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下家发生了房产合同纠纷,有一个自称是税务局官员的人会同中介,说要不卖给他就查我们公司,等等,要我老婆将不可过户的动迁房卖给了他,当时动迁合同权利人有5个,另外3个人是不知情的,也没有签字,房子3年内也不可办产证过户(当时的合同是不合法的是不可公证的)现在其他3位权利人要想取削合同,拿回未过户的房子,并愿意按照合同法赔偿对方损失,请文律师我们可以上诉,要求撤销本来就违法的合同吗?法律会支持我们吗?
-
如果是因为在胁迫、乘人之危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可以主张合同无效。一般来说,只要是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有效,如果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
能够撤销要根据合同的内容及签订合同时是否有欺诈、乘人之危的情况。
-
你好,要根据产证及动迁协议,双方签订合同来判断,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
房产证上写着,三年内不得过户,并不意味着你签的合同就是违法的。如果你坚持要解除合同,意味着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详细咨询可以联系律师面谈
追问:请问律师我老婆是如何承担违约责任,是按合同赔偿还是按合同法赔偿20%谢谢
-
合同是有效的,即便法院认定合同不能履行,你老婆也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追问:请问律师我老婆是如何承担违约责任,是按合同赔偿还是按合同法赔偿20%谢谢
-
要求撤销本来就违法的合同,法院会支持不知情的产权人。
-
你好 协商不成 可以诉讼解决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