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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做事的阿姨,在提供住宿的情况下,那天下午突然私自回家,第二天来的路上出车祸了,现在植物人,肇事者一直没找到,我们有责任吗?责任怎么承担?我们在她住院转院3次,都有去看望,拿了一些钱的!

交通事故
2016-12-12 14:36:2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上班途中发生的非因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按工伤处理。如果你们公司为阿姨买了社保,则工伤待遇由社保出,如果没有,则由公司全部承担。
    追问:她本人是一直住我们这宿舍的,那天突然提前回家了,也没打招呼,没请假,我这员工又多,第二天出事以后才知道她回家了的,肇事者逃逸了,还没抓到,我们要付全责吗
    解答:住宿舍和回家这取决于职工自己的选择,都算上下班途中的。而且职工下班回家不需要请假。
    追问:哦,这样呀,那天没忙完就先走了的,这样也是一样的吗
  •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建议申请工伤认定
    追问:她本人是一直住我们这宿舍的,那天突然提前回家了,当时还没忙完,不算下班时间,也没打招呼,没请假,也没有跟他们代班的班长请假,我这员工又多,十几个人,第二天出事以后才知道她回家了的,肇事者逃逸了,还没抓到,我们要付全责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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