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跟车行已经签购车合同,车款7.2万已经付款5万,并口头约定16号提车,现在车行老板娘说当初签订的价格太低,不卖了,要求我去办理退款。合同上未写有车行违约怎么处理,像这样情况我可以要求车行按照合同价格给车我或赔偿我吗?还有本月底购置税减半也结束了,如果车行一直拖着我该怎么办?
因为是分两次付5万元,第一次是5000元,第二次是45000元,是开收据,收据盖有发票专用章,如果车行毁约,可以要求他们按哪个金额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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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车行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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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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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提车
追问:如果车行不履行,或者一直拖着,过了月底的购置税减半优惠之后才履行,我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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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要求车行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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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