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 矿务局仙煤公司的一名职工,从2004年至2016年企业宣布关闭,一直在上班,但是在2010年4月份被解除过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文件下达以后,本人这个月继续在上班,公司也没有重新跟我订过劳动合同,也没有人阻止我不要上班,就像平时上班一样,一直到今天。但是这次去企业破产安置,只算被解除劳动合同以后的工作时间,请问这合法吗。工资表每月都有,从未间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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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的,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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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的哦,你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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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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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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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