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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约定男方付女方生活费,男方没有经济能力后能变更原协议中的约定金额吗?

民事相关
2016-12-12 22:42:54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离婚有两种方式,双方对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协商一致的话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直接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协商不成需要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两年以上、外遇、家庭暴力、赌博、酗酒、吸毒等)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非过错方还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金,未满两周岁的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已满两周岁未满十周岁的话需要看哪方抚养更有利有其身心健康成长,已满十周岁的话尊重孩子的选择,未抚养孩子的一方有义务支付抚养费,以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为宜,建议能来电叙述案件细节,从而为你作出更准确的答复。
  • 您好,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处理。
  • 您好,建议协商,不成诉讼。
  • 你好,可以的。。
  • 您好,诉讼变更
  • 协商不成,诉讼变更
  • 可以起诉变更
  • 协商不成,可以诉讼变更。
  • 你好,可以的
  • 您好,可以要求降低抚养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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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