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去年11月份我开的一辆别克牌小型轿车发生了自然,当时车才买了两个月,并把旁边的一辆车连带着烧毁,后来我和那辆连带烧毁的车主达成协议,我给了对方26万元整。他那辆车平安保险赔偿了100700元。通用公司答应赔付我一辆同款新车。在我拿保险公司赔款的时候他们让我签了一张赔付意向及权益转让书,当时我为了早一点拿到理赔款没有仔细看条例。通用公司答应赔我一辆新车的时候也让我签了一张合同,不在追究通用一切法律责任。现在平安公司起诉我,在他们行使代位求尝权的过程中说我早在向平安申请索赔之前就已经放弃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至平安不能行驶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现在保险公司起诉我说我故意隐瞒事实,让我把100700元赔偿款归还。求问律师如果开庭法院会判我归还赔偿款吗?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