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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孩子他爸12年离婚,孩子有我抚养,法院判他爸每月拿300元抚养费,现在孩子过年上初中,费用增加,我想让他多拿点,协商不同意,1.我想上法院起诉,能胜诉吗?2.再拿多少钱合适?3.要是我胜诉法院也判完,他不给我怎么办,我还要再起诉吗?

民事相关
2016-12-11 18:58:4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子女的抚养费因开支增大或物价上涨等原因而要求增加。我国婚姻法第三十条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判决或协议,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依此,子女的生活费是可以变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列举可以请求变更的情形: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 子女的抚养费因开支增大或物价上涨等原因而要求增加。我国婚姻法第三十条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判决或协议,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依此,子女的生活费是可以变更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列举可以请求变更的情形: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 子女的抚养费因开支增大或物价上涨等原因而要求增加。我国婚姻法第三十条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判决或协议,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