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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孩子他爸12年离婚,孩子有我抚养,法院判他爸每月拿300元抚养费,现在孩子过年上初中,费用增加,我想让他多拿点,协商不同意,1.我想上法院起诉,能胜诉吗?2.再拿多少钱合适?3.要是我胜诉法院也判完,他不给我怎么办,我还要再起诉吗?

民事相关
2016-12-11 19:23:5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