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98年以前承包村组5亩苹果园,98年改桃园时继续承包原地5亩,2002年出租同组村民,口头说明随时可收回,收到租金是村组欠租地人的800元欠条,我家在年底拿欠条抵交完金税后村组给我开有村组欠租地人500元欠条转欠我父亲,之后上交到村里,如今我从外地回来,租地人已去世,别人在我家承包地种庄家,因为是村组留的承包地`,2005年也未上报确权,我该如何要回我的承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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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手上有些什么证据?
追问:只有录音,其它证据都在村组里,是我找村组领导的对话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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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