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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接到电话说我在上海拐卖儿童,身份证号码是我的,那警官说了他的编号,然后帮我联系上海洋山公安分局,警官又叫我打114查电话,号码是对的,然后说到我非法集资,上面下了拘捕令和冻结资金,叫我不能和其他人说,其他人知道会有相应的处罚,很严重,说可以帮我早点证实,叫银监会领导对我资金证实,问我银行卡,卡有多少钱,然后拿出来,转到指定的账户,然后叫我和公正官说能不能撤销那两张公文,说开完会给我答复,我现在该怎么办

刑事案件
2018-04-29 03:31:0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对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罪规定了三个档次的处刑。即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对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对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由于这类犯罪案件情况较为复杂,从实际发生的案例来看,诈骗的数额一般都很大,有的数额在百万元、千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达到数亿元、数十亿元。至于何谓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何谓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可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做出司法解释予以明确。
  • 发现非法集资行为可以报警处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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