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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家的土地,因为出去讨生活,别人开始用,现在十几年了,使用权是自己的。现在准备打官司,追回使用权和这十几年别人的出租土地和种地所得。打民事纠纷官司,还要另外打经济纠纷的官司吗?

合同纠纷
2016-12-01 15:37:4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土地使用权纠纷,如需帮助,我可以帮您
    追问:您好!麻烦您了。因为是老家的事情,所以只能这里先问问。具体是:亲戚a家的土地,因为出去讨生活,别人b开始用,现在十几年了,使用权是a的。b这十多年自己种地 把部分地租给驾校 种树,有一部分所得,本来想私下解决,要回使用权就好了,b很强横,只还一部分地。现在a准备打官司,来追回这些土地使用权和这十几年b的出租土地和种地所得,打民事纠纷官司。可是法院说不够。那么是要打两个官司吗?一个追回使用权,说民事纠纷部分,另一个要求经济补偿?不是太懂
  • 可以协商。。。
    追问:谢谢您。协商已经搞不定了。这家人只同意还一小部分地。去当地法院咨询,他们的意思好像是要打两个官司,一个关于土地使用权,一个关于经济纠纷。我们不太懂了就。一个官司两个诉求不可以吗?如果确实要打两个官司,就是立案两个的话,经济这块儿因为之前也没有约定租给他,法院会支持获得经济赔偿吗?对不起耽误您时间,因为对法律了解太少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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