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替朋友咨询一下,我朋友是开了一家金融公司,他在公司刚成立一年期间是法人,后来法人变更为别人。他在不懂法的情况下在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比较乱,有些是临时挪到他个人卡给公司办事了,有些是应该付到项目方却没有打过去直接垫用了做为公司的支出。但是他已经退出公司管理半年多移交给了另一个负责任人也就是后来变更的法人,并且有一张他们两个人的股东协议表明他只负责之前管理和执行,资金操作由另外股东负责责任。在如果公司现在出现问题的话那么应该他是什么样的一个法律责任,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