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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老公自己买的房子,有房贷,婚后房子卖了,我们又买了一个,不过我没有拿一分钱,写的我们共同的名字,也有房贷,我们还有4岁的宝宝,宝宝一直在奶奶家,我们要离婚,房产还有我的么?宝宝怎么判?谢谢

婚姻家庭
2016-11-29 19:31:5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法院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具体情况考虑判决孩子的抚养权
  • 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孩子一般会判给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一方抚养,另一方 支付抚养费,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与我联系帮你研究方案
  • 是共同财产,孩子归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 你好!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抚养权归有利于其成长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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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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