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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饮酒驾驶达到百分之三十交通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代码17120怎么处罚

交通事故
2016-11-28 17:57:0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具体其他问题您可以咨询。
  • 你好,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行为属于饮酒驾车。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另外,酒驾一次记12分,驾证要降级换本。
  • 您好,建议您去当地的交管部门咨询
  • 您好,建议咨询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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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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