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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在自己的店里被别人用菜刀砍了,伤口位置在太阳穴上方2公分处,伤口长度6公分!请问这该算什么?

民事相关
2016-12-06 15:47:1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需要对伤口进行鉴定。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轻伤以上就属于刑事范围内的故意伤害。不仅要赔偿别人的医药费等损失,还要承担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 报警。然后做伤害鉴定看能否鉴定轻伤害
  • 可以先去鉴定
  • 依据鉴定确定
  • 需要进行鉴定来认定伤情
  • 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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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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