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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我在一家汽车公司以租代购了一部车,后来月供了几个月,找另外一家金融公司垫资赎回来过户到我名下,垫资费用已经结清,后来这部车抵押在他们公司,接下来想用这部车去做押证贷款还他们公司的钱把车拿出来,在他们公司签合同之前,他们说我是临时身份证,利息要多加一分,我同意了,后来,他们业务员说抵押的利息可以贷款出来再给,我才签的合同,合同签完之后,他们又说不能贷款出来再给、只给我十天的时间凑齐利息,并且利息再加一分!刚好我回老家老婆生小孩后,一直凑不到钱!就跟他们说拿不出钱,他们就说让我回来再说,回来之后,他们就说我违约什么的,给我算了罚息。利息,违约金,等等快十W了,导致无法结清!现在我怎么办,垫纸的时候他们出了23W,我出了14W!现在车也没有了,钱也没有了!

损害赔偿
2016-11-25 20:12:2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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