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三个月的时候由于丈夫一个人的过错造成了高额债务,请问这笔债务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吗?
谢谢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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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该债务没有用于家庭生活,也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不能认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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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理论上讲,只要这笔钱是你丈夫私自借贷的,没有经过你的同意,并且不是用在家庭生活上的,就不用共同承担。
但在实际操作中,你如何举证呢?你怎么证明你丈夫借贷这笔钱你是不知晓的呢?
我们来假设一种情况,如果你丈夫声称你是知道的,并且他用钱来投资某个事业,目的就是为了得到回报,贴补家用。这样的话,你这个官司就打不赢了。
想要打赢这个官司,最理想的就是证明他借款是用来赌博、吸毒、养其他的女人之类。别的我看都比较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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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看证据。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可以认为是家庭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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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根据债务形成的具体原因分析,建议向当地律师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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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情况,你自己的看法并不一定正确。要看债务是何种情况,是不是合法,是怎样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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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的说法太模糊了,如果是你丈夫给别人造成人身损害而形成的债务,当然由其自己承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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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