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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房东,房屋已被抵押给银行,原房东未经抵押权方人同意,又故意用欺骗手段,继续出租给不知内情的租户,租户签约付款后才知道房屋被抵押给银行情况,我是被欺骗的租户方,我在租来的400多平米楼层里,开办了一所培训班,装修了尽百万,设备30多万,还有花了那多时间与心思精力去办好这个培训班,不到一年我已经积累了200多个会员,会员5000块人民币一年的学会,还有我在广告推广这块投了20多万,营销团队和销售这块的耗资将近10万,还有工资提成分红这些都是要花钱的。更严重的是,如果银行马上收房,那么就会严重造成我们培训班200多个会员,还有团队前期预售的大量客服生源严重的流逝!培训班面临停班退款倒闭的结局!我该如何正确的维护权益保护财产不受损害。受损直接与间接总资产将达300万多元人民币,这么大损失,我该如何提前争取维权措施,与后备工作。谢谢

合同纠纷
2016-11-24 15:44:2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担保法解释》第六十五条 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第六十六条 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因此,你可以要求出租方赔偿你的实际损失。若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如需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你可以来电详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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