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6月份 我的女朋友在微信上给我一个承诺 如果之后的每个月给她3000人民币 到了17年的春节就和我登记结婚 直到现在我都按照她的要求每个月给她3000人民币 期间还多次向我拿钱 直到现在总共拿了至少3万人民币 拿的全部钱都是我们同意这个承诺后 每次她向我拿的钱 我现在还保持着寄钱给她的收据 上面都有汇款人和收款人的真实姓名 但是现在她突然一句性格不和就和我分开。现在我可以拿回我的钱和告她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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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法院起诉
追问:如果微信的记录没有了 还可以到法院起诉她吗
解答:尽量收集书面证据,因为谁主张谁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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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