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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海和一个从电力公司接活出来的包工头签了一份合同,但是只有我和他两人签字按了手印,叫我找一个班组的人带着安装电表,每支140的单价,在没有工作做时由甲方(包工头)支付生活费用,有活时必须按要求做,否则谁违约将支付对方十万支表单价的5%,,要我交了4千元的服装费,电工证费用,就从3月17号签字后一直没有开工,叫我等着,我等到4月份,我就和包工头说,我家有事,我回去处理,叫他开工打电话给我,但是到7月份他们开工了,没有通知我,我打电话给包工头,包工头说还要过1个月才能进人,我又等到8月份,他说还不行再等,实际他们五月中旬就开工了。我问包工头,我这样等下去也不是办法,包工头回答,要不退你的4千元钱,我说可以,那你打到我的卡上,他说了钱在公司,他去要,但是要到现在都没有给我答复,像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呢,合同只有手印身份证号双方的姓名,没有公司工章

其它综合
2016-11-19 15:13:3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