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时一个亲戚(无血缘)用了我父亲的名字做了一笔20w的贷款,当时抵押的是我爷爷的房产(因父母名下无房产)。
因该亲戚系从事贷款融资(运用正规贷款放高利贷)且当时伙同具体操作银行正规贷款的一位内部主管人员操作了此次贷款流程。我的父母当时提供了相关贷款必须资料,且出面签字,其余事项均不知情,用于发放贷款的银行卡也一直由该亲戚保管,该笔贷款发放后直接被这位亲戚以贷还贷(后通过银行内部人员查实)。
现如今状况是,该亲戚因为债主催债跑路了,而这20W贷款一直没有归还,银行方面已经提起到法院,当时抵押的房子的房主(我爷爷)已经去世,去世前立有遗嘱(已公正),房屋在两位老人百年之后归父母所有,目前奶奶健在,父母都为下岗职工,无稳定收入,当时能够贷下这笔款项属于该亲戚与银行人员暗箱操作,现今无偿还能力,一直拖着。父母是贷款人,该亲戚及妻子以及另外一位银行职员及家属为保人,目前案件未开庭,父母征信已收到影响,而且房屋现在仍在已故老人名下,请问这件事情责任应该怎样划分,奶奶去世后房屋是否可以继承并买卖,如若不能有什么处理办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