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请问我儿子在2008年一月份被判了14年有期徒刑,请问这种情况可以减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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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于减刑是有条件的: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而“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的”被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根据刑法规定,应当减刑。一般的被判有期徒刑的减完刑剩余的不少于原判刑法的二分之一。所以这个得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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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最高七年,刑期过一半可申请假释,还有在狱中获得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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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可以减7年,可以申请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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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