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的孩子十五岁,在中学时一个女生谈对象,现在他们都在技校上学,前天我儿子见他的女同学和一个十八岁的大专生在一起,我儿子就跟着他们俩个,可那个大专学生就叫了四五个,从我儿子后面捶了一捶,然后他叫的几个同学又用脚把我的孩子踹睡到在地,然后几个人就拳法脚踢打我的孩子,我的孩子爬起来就拿了一块砖扔了过去,把那个大专生额头砸了一个小口子,我们给他出钱检查的,我的孩子检查也是我们自己出钱看的,对方要付什么责任,多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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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先动手的,你们就不应该出钱给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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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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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双方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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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