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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温州上班 10月八号给我批的辞职单 批我11月18号离职 眼看明天就要走了 领导却跟人事部说不要给我办离职手续?怎么办?我要是有了算不算正常离职?

劳动纠纷
2016-11-23 17:20:1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提交离职申请,一个月后可离职并要求支付所有工资。若用人单位违规操作的,您可到劳动部门投诉。
  • 算正常辞职
    追问:那我就放心了 我明天把钥匙 饭卡 水卡都交到人事部 辞职单前十几天就交到人事部了 可以放心的走了 太谢谢你了
    追问:果然没给我结工资 我该怎么办
    追问:事情是这个样子的 我是十月八号提出的书面申请离职 我的直接领导正式给我签字的时候是十月十八号 批准我正式离职的时间是十一月十八号 也就是整整一个月的时间 一个月的时间他没有跟董事长和副总讲说我离职 但是我自己有跟副总还有人事部讲 我们这种小文员是不能随便跟董事长说话的 但是我跟我的最高领导人副总,经理,人事部都说过的,期间,我离职的前15天左右把辞职单交到了人事部,我当时找副总签字的时候他明确的跟我说过这个不用他签字,到时候要签再给我签,可是到了十一月十七号我去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我的经理却跟人事部讲不要给我办离职,但是当时人事部都准备给我办离职了,是我经理跟他们说不给我办,还说我十八号要是走了就是自离,拿不到工资,我当时咨询过,我又算不算正常离职,律师说算正常!然后我十八号就把钥匙,水卡,饭卡都交到了人事部,十八号上班上完之后我就走了,十一月三十号没有给我结算工资,我应该怎么办!急!
  • 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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