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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已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执行结案的经济案件数年后债务人对该调解书申请再审合法吗?

交通事故
2016-11-17 14:21:3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申请再审的原因是什么?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追问:我是建始县人,2000年二月我与债务人夫妻二人的经济纠纷,在建始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下,我与债务人夫妻达成了和解协议,县法院制作下达了民事调解书,已生法律效力,同年的8月县法院依据已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制作下达了执行裁定书,至此本案已结案。本案结案后债务人夫妻对调解书没有申请再审。 2016年债务人以调解书上的签名不是自已丈夫本人签的名为由申请县法院对该签名司法鉴定。(债务人丈夫2010年死亡)是否合法
    解答:2000年执行程序已经走完,2016年申请再审不已经不可能。
  • 不符合了,是有新的证据吗?可以走抗诉的程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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