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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私自挪用工作收入,女方不知情。想离婚,经协商,男方同意孩子归男方抚养,女方不给抚养费,也探视孩子。女方又要求赔偿这些年的损失。这个要求可以吗? 女方的父母有病,女方一直在女方家照顾女方的父母与孩子,没有经济来源。

民事相关
2016-11-16 21:11:2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追问:结婚多年,有一男孩。女方父母身体不好,一直在娘家照顾父母及孩子,没有经济来源。婚后与男方父亲在一套房住。房子是男方父亲的。婚后女方一直将房子更名。男方不同意。现在女方要求离婚,可以带孩子过,但要求男方给租房,离婚后不能继续住娘家了。还要求,男方每月给5000元抚养费。男方现在每月收入不过4000元,哪有这些钱啊!
    请问:起诉离婚的话,法院支持这样的要求吗?
  • 你好,《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均等分割的方式判决,同时,也考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可以有所差别。

    以夫妻共同财产的投资,在离婚时的处理方法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可能会进行一定的投资,例如购买国债或股票、发起成立公司、与他人合伙经营、购买房产进行出租出售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