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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承包了一个二层房屋,15年的合同,之后我们改造成三层公寓,现在面临拆迁,房主不同意给补偿,合同上面有写面临拆迁合同自然终止,无条件搬离,请问我们可以要补偿吗

征地拆迁
2016-11-17 16:38:05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首先,你们将两层房屋改成三层公寓,属于对物进行了添附,增加了物的价值。再者,你们2013年承包,15年的合同。合同上的约定应理解为如果面临拆迁,你们将不能再租用此房屋。但是根据物权法、合同法的规定,你们当然是可以要求补偿的。
  • 你好,如果您的改造,取得了房主同意。您可以主张拆迁的赔偿。具体情况您也可以致电咨询。
  • 您好,如果当初改建时房东同意,对于新建部分可以要回适当补偿。
  • 你好,可以的。。
  • 您好,建议的
  • 您好,建议您根据合同约定履行
  • 您好,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其支付补偿款的!
  • 可以要回适当补偿。
  • 你好,对你加盖的部门可以要求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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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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