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前几日我一同事(男、32岁)去一私人诊所打头孢曲松的点滴(未做皮试),2、3分钟后当即发生严重的输液反应,医生处理无效后打120急救车。送至医院的时候已经没有了心跳和呼吸,经全力抢救心跳和血压是有了,但生命仍危在旦夕。医生结论:即使抢救过来也是植物人了!我想请教刘律师,象这样的医疗事故,最多可以得到多少赔偿?(他儿子才17个月,老婆和父母都没有工作)烦请刘律师在百忙之中尽快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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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头孢曲松医学上没规定必须皮试。根据你的陈述本案患者药物过敏致死属医疗意外,医方无责任。你们可以和医方协商看对方是否愿意给予一定的补偿,但诉讼的话难以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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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凭你的陈述提供的信息难以确定诊所是否有责任。提醒你,有些问题不宜在网上公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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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到当地的律师事务所找律师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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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是一起典型的药物过敏的医疗意外事故.
本你的陈述,医疗机构是没有责任的,至少在法律上找不到有于此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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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