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下,我是做淘宝网店的,在淘宝上边卖五谷杂粮,杂粮是市场上边采购的,然后经过分装,抽真空,贴上我们的标识,在淘宝销售,为了有更多的回头客,我们卖的都是市场上最好的杂粮。之前在A市经营,因为离家远原因搬到了B区,我们在A市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 ,跟个体工商,当时淘宝需要,现在我们搬到B区以后,地方食药局,来查我们,说我们无证经营,把我们的设备查封,把我们的产品拉走了,经查实涉及经营金额2.8W,,他们说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我们这个杂粮跟也没有多少利润,十几个点,去掉推广费用,也就够开支养活老婆孩子,如果根据他们的罚款规定,20W左右的罚款,真的是无力承担,想咨询下,这种情况我们需要怎么处理,如果他们下了处罚通知书,我们不交费,他们会怎么样。

民事相关
2016-11-11 15: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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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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