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一朋友跟别人借了三千元,对方写了借条(只写一份,对方拿),双方核对了借条,且有第三人签名公证,但在归还借款时,对方拿出的借条(经确认三人笔迹和时间,是之前的借条)上显示的借款数额却无端变成了两万三千元(笔迹颜色一样)。对方坚持要朋友归还两万三千元,并威胁如果不给,就要拿着借条去告朋友。请问律师,该怎么办?对方能告得赢他吗?如果对方告嬴了他,他会负什么法律责任?他能反告对方,告得赢吗?如果他反告赢了,对方会负什么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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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意见仅供参考:“赶紧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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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看证据
追问:就是朋友跟别人借钱时,对方写了张借条,双方核对了,而且还有第三人签名公试,但在还款时,借条上的借款由3000变成了23000(大写)。邹律师,这该怎么办呢?打官司的话,朋友有木有胜算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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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