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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没有打结婚证,感情破裂,他家里人看不起我,看不起我家里人,我家里穷,他家里也没有什么钱,我孩子俩岁半了,如果在这种情况下要怎样上诉,孩子会判给我嘛?

婚姻家庭
2016-11-10 15:48:5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您好,双方都可以积极争取小孩抚养权,主要还是要看哪方更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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