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10月13号于一家小饭店上班就职到10月23号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10月13号于一家小饭店上班就职到10月23号,其中有5天因为他手续的问题就上了上午半天班,23号因为私事回老家上了半天,也就是5个工作日和6个半天,然后等我29号再过来他说不要我了,期间没有通知我,然后我说可以,把工资给我就行。他让我等通知,到11月4号也没消息,然后打电话问他他就愿意给我200块钱,这合法吗?没有签劳动合同,如果不合法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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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追问:是劳动纠纷,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为是小餐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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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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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人社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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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那你是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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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那你是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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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追问:没有签合同,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弄呢?因为是小餐馆,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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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