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出生五个月时,父母因感情不和离婚,我归母亲抚养,离婚后,父亲因盗窃等罪名入狱两次,共十多年,出狱后他也一直没来看我,更没给过我一分钱的抚养费.但就在他们离婚32年之后,也就是2005年的12月13日,他突然找到我,让我给他看病,让我对他尽赡养之责,从感情上我接受不了.我想问您的是,从法律角度,在这种他没尽抚养女儿的义务的前提下,我是不是必须对他尽赡养的义务.
谢谢!盼尽快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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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承担赡养义务,不过量力而行,并可要求办理使用赡养费公证,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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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赡养义务,前提是父母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反过来说就是父母有劳动能力的或生活不困难。你可以不赡养,这是从法律角度上说,从道德上说毕竟是你的父亲,没有他哪来你,血浓于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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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能免除,虽然你的父亲没有尽多少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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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付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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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法,谁叫他是你的亲生父亲呢,你必须承担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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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