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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深圳鹏程电动出租车司机,11月3日田贝二路发生交通事故,伤者是个8岁小女孩,也第一时间上报公司,110和报险,并且与伤者爷爷一同陪同下去医院检查,随后公司领导也到医院等待伤者报告,就在等待报告时本人遭伤者大伯欧打到鼻子,被医院保安护卫下,我报警,等到警察来到,打人家属很狂妄,并扔言要打死我,后经公司车队长劝说和警察劝解,说不要把事情搞大,免得交通事故后续工作不好处理,并且听从警察的劝解,打人者事出有因,让打人者带我去检查,没想到打人者是医生,对医院各方面及医院这边人都较熟悉,带我去只照了鼻子上简单X光,内容是意见性鼻骨骨折,随后处理完交通事故责任后,通知打人者去派出所,他表明不去!随后本人和车队长到了派出所让警方传他,等到的是伤者父亲,他也是医生, 并扬言他代表打人者过来协议私了,其中在协议中因言语口角又遭伤者父亲头部拍打,而且是在派出所内被打,当时我恐惧又没家人在身边,老婆过来了派出所又不给进入,我就被他们劝说说这只是很小鼻子伤和头昏害怕跟着他们的意愿下签下赔偿11000,私了,其间不知道警方是把两个打人并在一起处理,随后回家后就不舒服,敖到天亮去医院检查,经过cT扫描,定性为粉碎性鼻骨骨折鼻中隔骨折,双侧筛窦炎症,属于轻伤,并不是他们之前所说的简单的鼻子受伤!于是我又报警,警方回复要等当时处理此事的警员下个礼拜一回来上班才能处理,请问各位律师,像此情况我是不是一定要等到那个警察才能处理!我可以取消此私了协议吗?并且目前的病严重己超过此协议,我现在要做两次手术,,我 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16-12-02 09:56:2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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