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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企业退休职工死亡遗属补助标准为多少

劳动纠纷
2019-02-05 01:52:2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普通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标准
    1、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的丧葬补助费为2000元,一次性抚恤费为1000元。

    2、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的生活困难补助费为:家居省辖市的,每人每月100
    元;家居县(市)、镇的,每人每月80元;家居农村的,每人每月70元

    3、在职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死亡后,死者年龄在10周岁以上的,其丧葬补助费按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标准的1/4计发;年龄在1周岁至10周岁之间的,按1/6计发; 不满1周岁的不发。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时不发此项补助

    4、死者配偶另行结婚后,本人原享受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或抚恤金即予停止,其子女原享受的生活困难补助费或抚恤金继续享受

    二、省属国有重点煤矿企业职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6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10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上述标准增加后,其配偶抚恤金低于820元的调整为每人每月820元;其他亲属抚恤金低于660元的调整为每人每月660元。

    文件源
    晋劳社养〔2002〕310号
    晋人社厅发[2012]86号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丧葬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待遇标准的通知》(晋劳社养[2002]310号)
  • 1、在职员工去世的,需要在死亡当月正常缴纳社保,在次月办理医疗费用的报销、申报死亡减员和申请社保个人部分的提取。(注:在职员工是没有死亡丧葬补偿金。)
    2、按现行法规,参保职工无论是退休前、还是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都可以依法继承。其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及利息可以全额继承。
    家属领取死亡职工保险手续如下:
    1、填写《在职职工异动表》、死亡人死亡证(派出所销户)、身份证、户口原件和复印件2份(1份交登记科办理死亡停保手续,1份交养老待遇科办理退保手续);
    2、继承人户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继承人工商银行《个人结算帐户》(本地)活期存折帐号复印件1份。
  • 已享受各类基本社会保险待遇的职工遗属原则上不重复享受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但已经享受了“征地养老”、“农保”待遇的职工遗属,若已享受的待遇标准低于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予以补足。
  •   企业退休养老金是对退休职工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障。企业职工辛苦工作了大半辈子,退休年纪亦该是安享晚年的时候了。在职期间交纳了社保养老保险金的职工,在退休之后是可按月领取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企业职工辛苦工作了大半辈子,退休年纪亦该是安享晚年的时候了。在职期间交纳了社保养老保险的金的职工,在退休之后是可按月领取退休职工养老金的,是对退休职工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障。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在接受采访时介绍,到2013年沈阳已经连续8年上调养老金,现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水平已经达到1600元左右,惠及了超过90万名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如果按照2013年企业养老金上调10%、人均1600元来计算,沈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就会增加160元今年的沈阳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和城乡低保标准。  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方面,沈阳已经连续8年提高养老金标准,今年还会提高吗?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说出肯定的答案,企业退休养老金今年还会上调。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说:“今年沈阳的养老金还会上调,但是涨幅多少现在还无法确定,因为需要国家和省的相关部门审批。”  虽然现在涨幅还无法确定,但过去8年沈阳市企业退休养老金的涨幅都超过了10%。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消息,2012年~2016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将以年均不低于10%的速度增长。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2013年沈阳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涨幅应该不会低于10%。  也就是说,如果按照上涨10%,人均1600元来计算,沈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就会增加160元,最后会达到17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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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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