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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一方偷偷用夫妻共同钱给自己的已婚子女买房并登记在子女名下,属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属于共同财产是增值的房还是出资的钱?

其它综合
2016-11-05 00:11:3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共同财产:《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追问:房子归夫妻共有还是归买房登记的女儿,会当借款处理吗?
  • 你好,一般可以。。
  • 一般不是的啊
    追问:房子归夫妻共有还是归买房登记的女儿,会当借款处理吗?另一方不知情。谢谢~!
  • 出资的钱是赠与还是债权要看具体情况。登记在他人名下,除非约定借名买房或共有,否则一般按他人财产。
    追问:房子归夫妻共有还是归买房登记户名的一方女儿,另一方不知情。会当借款处理吗?现房是共同财产还是归还买房钱?谢谢~!
    追问:房子归夫妻共有还是归买房登记户名的一方女儿,另一方不知情。会当借款处理吗?现房是共同财产还是归还买房钱?谢谢~!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下赠予算赠予吗?
  • 共同财产:《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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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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