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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一方欠债,另外一方有偿还义务吗

婚姻家庭
2016-11-02 21:23:4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情形除外。
  • 如是共同债务,应该共同偿还。
  • 要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你好,共同生活欠的需要承担
  • 如果是婚后欠债,并且用于婚后夫妻的生活及生产经营的,夫妻双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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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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