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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可以成立全资子公司吗

公司企业
2019-07-07 16:42:5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直接向当地工商局查询。
  • 合伙企业只有拥有自己的名称,才能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参与诉讼,成为诉讼当事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合伙企业享有名称权.即合伙企业对其登记的名称享有专有使用的权利,其他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合伙企业的名称,否则构成民事侵权行为,台伙企业有权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
  •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以设立担保公司为例。设立担保公司的条件:  1.设立信用担保机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其中实物不超过20%;  2.从事担保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国家发改委认可的从业资质,或具有2年以上从事金融业务的工作经历。主要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5年内无经济犯罪记录;  3.有科学、规范的风险控制制度和相应的内部风险控制机构;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5.经营范围不得涉及银行及非银行的金融业务;  6.不得以会员制募集担保资金;  7.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相关的审批流程:  (一)设立注册资金1亿元以下的担保机构:申请人(法人、自然人)到工商部门预核名-→以经工商部门批准预核名的信用担保机构名义,向市中小企业局提出成立信用担保机构的申请-→受理→审核(中小企业处)→报委领导审批→下达批复→申请人(二)设立注册资金一亿元以上的担保机构或跨省区经营的担保机构:申请人(法人、自然人)到工商部门预核名-→以经工商部门批准预核名的信用担保机构名义,向市中小企业局提出成立信用担保机构的申请→受理→初审(中小企业处)→报委领导签发→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转批复(市中小企业局)→申请人需要准备的申报材料:  设立注册资金1亿元以下的担保机构:申报材料均使用A4纸。  1.各股东签字的成立信用担保机构申请一式2份。  2.部门预核名批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验资报告原件一份。  4.各股东签字的企业章程一份。  5.东身份证明(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简历一份。  6.企业近2年度的财务报表。  7.信用担保机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8.作银行协议或意向原件一份。  9.机构设置情况,风险控制制度。  10.员身份证明(身份证)及简历,常驻地派出所出具的5内无经济犯罪记录证明。  11.所权属或租赁证明。  12.要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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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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