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起的有12个人在公司工作,最长的工作4个月。期间一直没有给投社保,9月份员工工资只有100-2000不等,签的劳动合同一直未给盖章,员工报销费用各种理由不予兑现,7-8月份工资需要员工写借据才给予发放,让员工注册公司,注册完不管不问,这种情况应该怎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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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拖欠工资并没有规定是超出一个具体的时间才算违法,只要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或者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都属于违法。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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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谢您的提问。如果单位没有按劳动合同约定发放工资,没有按期限缴纳社保。您可以直接找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详细情况您可以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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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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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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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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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情况您可以首先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权益
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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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主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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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