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来电话,说我大车可能出事故,叫我別走,我就蒙了,等到交警来,他们在车后轮挡泥板上找到了几小点东西,并把我带回调查,问我昨晚在某某路段看到什么,或看到人是坐还是卧?我说什么也没看到,经过某某路段时正好对面来了一大车,灯光影响没发现任何异常,也没看到道上有人。后来我离开交警队,之后好久我看了红外线监控,真的太蹊跷了,零点过三分钟左右有好几辆小车经过,灯光照到道上没人,七分十秒有大车灯光照到车道正中有一人横侧卧,看到大车正常驶离,又看到对面有大车灯光照来,看到人头处有液体,监控里呈白色,对面大车也正常驶离,之后道面又恢复了黑暗。交警说在我大车上提取物为人体组织,监控里的大车也是我的,定我车为事故车。死者57岁,儿子结婚生子了,无老父母,为乡下户口。请问此事故我担什么责任,我车有交强险,三者险,保50万的。除保险公司赔偿外,一定要我私人加赔吗?请问到底赔多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