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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离婚,女方想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孩子6岁。

婚姻家庭
2016-11-17 10:27:4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于2周岁以上不满10周岁的孩子,父方和母方都要求随其生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的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二、子女平时随其生活的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其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三、无其他子女的一方;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五、父方、母方条件相同,可视子女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生活的情况,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抚育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条件,可作为优先考虑与父或与母方生活的条件。
  • 您现在具体什么情况?您可以来电咨询。
  • 可以要孩子抚养权,你是哪一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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