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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岁,我被别人叫去打架,他们有十几个,我们有三个,我把对方一个在背上捅了一刀,然后一个礼拜后报警,我会怎么判,

民事相关
2016-10-30 17:45:1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伤害案件应当及时报警,出院后要求派出所出具伤情鉴定函进行伤情鉴定,经鉴定,如果属于轻微伤就只能按普通治安案件处理,派出所可以对加害人治安拘留15天,罚款500元;如果构成轻伤,加害人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了,根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构成重伤,加害人同样涉嫌故意伤害罪,不过根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以下有期徒刑
  • 你满16周岁了么,根据被害人伤情轻重才能确定是否构成犯罪。
    追问:快十七了,伤不太重,好的差不多了
    解答:这个要等法医伤情鉴定做出来以后看是不是犯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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