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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婚前房产在再婚登记半年后动迁,并用动迁款全款买了房子,房产证写了父亲和继母两个人的名字,但是继母并未出钱,该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四年父亲去世,奶奶还在,该房产该如何继承?结婚不到四年并且未出钱的继母是不是可以分去一多半?这种情况法院会不会酌情宣判?

其它综合
2016-10-31 17:35:3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首先要确定动迁房屋是否属于您父亲与您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那么您父亲只有一半的处置权,另外一半的处置权是您母亲的。您提供的情况比较模糊,建议您来电进行详细的咨询。
    追问:动迁房是我父亲自己的
  • ..很高兴为您解答。首先要确定动迁房屋是否属于您父亲与您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那么您父亲只有一半的处置权,另外一半的处置权是您母亲的。您提供的情况比较模糊,建议您来电进行详细的咨询。
  • 朋友,你好!房产证写了继母的名字,相当于父亲对继母的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亲一半的份额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原则,由父母、配偶、子女平均分割。
  • 该房算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继母可以分去一多半。属于你父亲那一半,没有遗嘱的 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由父母、配偶、子女平均分割与我联系帮你研究方案。
  • 一半房产属于你父亲赠与继母的,另外一半你和奶奶还有继母平均分配
  • 你好!情况需要详细了解,如需帮助请拨打我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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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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