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女朋友,她爱人一直在广州打工,两地分居了4 年,对她们母女始终不理不睬,去年我朋友去找他,发现他有性病,我朋友很气愤.想和他办离婚,可男方却不同意,一直拖到现在也没有结果.他们结婚登记是在黑龙江省肇东办的,现在我朋友在哈尔滨打工,她可不可以在哈尔滨办理离婚手续?该怎么办?请您指点?谢谢!!!!!!!!! (我朋友有她爱人患有性病的医院证明,对她离婚有没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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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到被告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如果是协议,可在登记地办理.
分居四年加上有性病应该可以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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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太远了,我朋友担负不起路费.可不可以不用男方,也能办成离婚?到法院起诉他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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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聘请律师处理,可以在广州起诉.但最少要来一次(开庭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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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